党章载明,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以事实和科学理论为根据的。
首先,从中国革命斗争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接着又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了人所共知的辉煌胜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就是在这样的长期斗争中建立、发展和巩固起来的,是不可怀疑的和不能动摇的。历史事实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
其次,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来看。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已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社会主义在我国显示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令世人瞩目。这些最新成果又一次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第三,还要从科学的理论基础来看。党章关于党的领导地位的确定,除了以事实为依据,重要的是以科学为依据。这就是说,它是以社会主义建设本身的内在要求和党的性质、宗旨及其所具有的领导能力所决定的。一是,社会主义并不是自发进行的,而是千百万人民群众自觉的、目标明确的活动的结果。社会主义建设的广大规模、复杂程度,都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建设等方面的任务也更加繁重了。这些表明党的领导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只有保证党的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胜利推进。二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惟一的执政党,决定了它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指导力量、组织力量和动员力量。它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党作为一个极富经验的舵手,一定会以高度的智慧和能力,把人民的努力、毅力和主动精神引上正确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