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六大党章总纲中,一如既往地坚持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载明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的,对于党在当代世界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大步进入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刻,更好地吸引全国各行各业、各阶层、各民族广大人民,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同心同德,实现祖国富强、民族振兴,必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我们党要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就必须顺应时代的变化,把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分子凝聚在党的周围,从而不断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同时,也利于坚持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解决好党的建设所面临的历史性课题。
从本质上讲,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一致的。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为完成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而存在的。而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因此,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是同全体人民和整个民族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也是同全体人民和整个民族的历史使命紧密关联的。我们党从一开始就同时肩负着阶级和民族的双重使命,不仅代表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中国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不仅要为实现工人阶级的利益而奋斗,也要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而奋斗。要做到始终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就必须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
在当代中国,自觉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个内在根据和要求。对我们党来说,执政的实质在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其执政使命归结到一点,就是要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集中体现这种根本利益的国家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党如果不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去自觉实现这个要求,就会有丧失执政资格的危险。同时,我们党是作为全体人民和整个民族的忠实代表长期执政的,除了国家宪法所指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以外,所有属于人民范畴的社会成员都是党执政的社会群众基础,党都要主动与之保持密切联系。